工傷如何申請傷殘鑑定

工傷如何申請傷殘鑑定

工傷事故的處理過程當中,進行傷殘鑑定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沒有經過專業機構的鑑定,那麼就無法對工傷職工作出賠償。那麼你知道工傷如何申請傷殘鑑定嗎?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醫療期終結後,單位拒絕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受傷職工可以自行申請傷殘。受傷職工自工傷醫療期滿之日起計算鑑定申訴期爲半年。具體程序如下:

1、凡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受傷職工,須向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遞交書面申請,並按要求詳細填寫《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個人申請表》(一式三份),與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簽訂《傷病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協議書》;

2、傷病職工在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登記後,由服務機構填寫《鑑定表》(一式三份)中的個人情況和傷病情況及醫療經過,貼上申請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並蓋服務機構的騎縫章;

3、傷病職工按本人的傷病性質持《鑑定表》到指定診斷醫院作診斷結論並由醫院有關科室蓋章後,連同有關病歷、檢驗結果交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報送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4、傷病職工向服務機構送齊《鑑定表》等所需資料之日起15日後,到服務機構領取。

工傷職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必須要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同時還需要提供相應的鑑定材料,並交納鑑定費用。希望上述內容能夠解開你的疑惑,更多相關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諮詢瞭解,感謝你的閱讀!


工傷鑑定流程怎麼走

工傷鑑定怎麼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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