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結論怎麼領取?

工傷鑑定結論怎麼領取?

經過社保局確定屬於工傷的,接下來就要做工傷鑑定,這個環節是鑑定職工勞動能力的。當鑑定機構拿到申請資料後,會擇機組織專家判斷職工的受傷情況。對於職工來說,自然是想盡快的拿到鑑定書,這樣好去申請賠償。那麼,工傷鑑定結論怎麼領取?我們跟隨小編做個具體瞭解。

一、工傷鑑定結論怎麼領取?

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是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爲兩級: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是第一級的鑑定結論,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是最終的鑑定結論。

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時候,要求留下聯繫人電話的,所以會電話通知申請人領取工傷鑑定書。工傷鑑定書一式四份,職工、用人單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事勞動能力鑑定中心各一份。

二、經過認定是工傷後怎麼辦?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序。

工傷賠償需要先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的結果,綜合你的月工資與單位協商索賠。具體賠償項目可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工資、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等。

傷殘鑑定是指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三、對工傷鑑定結果不滿意如何處理?

職工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複查;對複查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重新鑑定包括定期複查鑑定和處理爭議的複查鑑定。

透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告訴了大家工傷鑑定結論怎麼領取,一般來說,當初申請工傷鑑定的時候,可以約定鑑定書領取方式,可以現在郵寄或者上門領取等。如果是到社保局領取鑑定書,需要本人帶着身份證前往,委託給他人的,還得寫一份委託書。職工對鑑定書中的內容有異議的,可以要求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