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工傷認定結果不服怎麼辦?

領取工傷認定結果不服怎麼辦?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受傷害時,應及時向工傷認定部門提出工傷認定鑑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領取工傷認定結果後,如果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勞動者應該如何尋求救濟。下面就隨小編一起學習下相關知識吧。

一、什麼是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

二、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1.工傷認定申請表;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3.勞動合同文字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三、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怎麼辦

(一)行政複議:

(1)申請人——①用人單位;②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 ③工會組織。

(2)被申請人——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

(3)行政複議機關——①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上一級勞動部門②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

(4)申請複議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②對工認定結論不服:收到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60日內。③逾期不作工傷認定:期滿後60日。

(5)複議申請提交的材料——①複議申請書。②工傷認定機構做出的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書或工傷認定決定書。③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的相關材料。

(6)行政複議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內。

(7)行政複議的審理與決定——受理之日起60日內。

(二)行政訴訟:

1、受理的三種情況:

① 對勞動部門的不予受理或工傷認結論不服。

② 對行政複議不服。

③ 複議機關逾期不作複議決定。

2、起訴期限:

直接起訴爲收到不予受理或工傷認結論之日起3個月內;經複議的爲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

以上就是對工傷認定的相關知識的介紹,尤其是在領取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後應勞動者或用人單位應該怎麼做。需要注意的是,對認定結果不服提起復議、仲裁等程序都是有時間限制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一定要把握時間儘早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