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10級傷殘等級標準賠償是多少?

一、1到10級傷殘等級標準賠償是多少?

1到10級傷殘等級標準賠償是多少?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至十級傷殘,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的,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至十級傷殘,至少有一般的人身損害和工傷兩種傷殘標準,兩個標準的賠償金計算方式不同。簡而言之:

對一般的人身損害的,按《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另外,還有精神損害撫慰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意見有不同的標準。至於其他賠償項目,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二、傷殘鑑定去哪裏進行鑑定?

屬於工傷的,傷殘等級評定在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屬於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關資質的當地司法鑑定所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如果受了工傷的,可以去當地的劍門鑑定機關進行鑑定,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如果鑑定之後確實屬於工傷的,可以向政府申請工傷賠償,一般是保險進行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