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後要上班嗎?《工傷保險條例》是怎麼規定的?

工傷鑑定後要上班嗎?《工傷保險條例》是怎麼規定的?

因工受傷是一件讓人遺憾的事情,遇到工傷,合理就醫後的首要事情當然是進行工傷鑑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當然也有網友存在工傷鑑定後要上班嗎這樣的困惑。今天小編就將結合具體的《工傷保險條例》來爲大家作一些具體的解答。

工傷鑑定後要上班嗎

停工留薪期滿,即應上班。 工傷職工什麼時間上班,與鑑定結論是否下來無關,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療工傷的期間)滿,即應復工。不復工的,用人單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資福利待遇,並書面通知限期復工,逾期不復工的,可以按曠工處理。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養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爲最終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從以上的解答我們就可以知道,根據工傷傷情的嚴重程度,員工可享有一定的停工留薪假期,這個假期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這與工傷鑑定結果出不出來是沒有必然關係的。一旦假期結束,無論有沒有拿到鑑定結果,員工都應該選擇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