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因病死亡算工傷嗎

一、工地上因病死亡算工傷嗎?

工地上因病死亡算工傷嗎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可以認定視同工傷的規定,如果職工在上班時間,並且在工作崗位上發生疾病死亡,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依照視同工傷辦理,

3、如果不是在崗位上死亡,即使在工作時間,也不能按照工傷,只能按疾病死亡,工傷按照工傷死亡的辦法辦理,疾病死亡,按照疾病死亡的辦法辦理。

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複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三、職工因工死亡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綜上所述,單位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應當在事故發生1個月內,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職工因公死亡,應當一次性獲得工亡補助金,其近親屬應當獲得適當的生活撫卹金,撫卹金支付金額,不能超過死者生前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