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工傷的事故怎樣處理

一、不屬於工傷的事故怎樣處理?

不屬於工傷的事故怎樣處理

不屬於工傷的事故按病假處理即可,《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第三條規定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爲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六個月;

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爲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爲十二個月;

4、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爲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爲二十四個月。

二、工傷認定的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對工傷範圍作出了規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爲工傷或視同工傷。

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以後,事故的處理流程得根據當時的情況分析的,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話,自己不知道怎麼處理的情況下可以報警。等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可以在交警部門的協調下,雙方確定交通事故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