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後不屬於工傷怎麼處理

一、認定後不屬於工傷怎麼處理

認定後不屬於工傷怎麼處理

1.是否可以認定爲工傷關鍵看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十五條之規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條所規定的情形);

2.如果無法認定爲工傷,則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責任,傷者可以透過醫療保險,按醫保報銷比例報銷相關藥費。

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 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事故,不見得就一定屬於工傷事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需要先對受傷勞動者的情況做出認定,才能判斷是否構成工傷,這就關係着日後對該事故的處理。即使無法認定爲工傷,也有其他的處理方式,這點受傷勞動者及其近親屬應該多瞭解瞭解,才能更好的維護勞動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