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處理工傷認定

社保處理工傷認定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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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工傷認定

1、用人單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可以作爲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或者視同工傷確認申請(統稱工傷認定申請)。

2、申請工傷認定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時限(即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天內或者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營業執照登記的住所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3、職工在原用人單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到現用人單位後,被診斷患職業病的,現用人單位有責任作爲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