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飛機算不算工傷?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飛機算不算工傷?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飛機算不算工傷?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飛機算工傷,因爲我們國家規定的工傷認定的範圍當中,就包括是在上下班途中乘坐一些交通工具所導致的一些傷害。工傷,又稱爲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工傷主要有以下類型: 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這裏,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質是“意外的損失或災禍”,有漸進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蟲感染等)和突發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墜物傷及等)兩種,不可拘泥於突發性一種情況。 1.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1.4患職業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按照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職工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自然是與履行工作職責無關,不得認定爲工傷。

(2)醉酒導致傷亡的。職工因醉酒而傷亡,也與履行工作職責無關,即使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也不得認定爲工傷。

(3)自殘或者自殺的。這種人身傷害是行爲人自己的責任,不能認定爲工傷。

二、區分工傷,應當掌握四個界限:

時間界限:一般情況下,只限於工作時間內。特殊情況下(見條例十四條、十五條規定),儘管發生時間在工作時間外,也屬工傷。

空間界限:一般情況下,只限於工作場所內。但十四條、十五條也規定了特殊情況。

職業或業務界限:只要傷害因執行職務或業務而發生,即使發生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外,也屬於工傷。相反,傷害雖然發生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但不是由於執行職務或業務而發生的,也不屬於工傷。

主觀過錯界限:除職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傷害不屬於工傷外,即使職工有過失也屬於工傷。

在當代社會目前爲止,我們國家對於區別工傷的認定,在主觀過錯以及職務和職業的限定當中做出了一個明確的規定,這樣的話就可以判斷出來哪些是屬於工傷的範圍,當然在空間當中的界限必須只限於工作方面的場所,這是一般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