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班出現意外算不算工傷?

一、去上班出現意外算不算工傷?

去上班出現意外算不算工傷?

去上班出現意外算工傷,但是前提必須是因爲工作的任務,在履行工作職責的過程當中所發生的一些意外的事故。如果勞動者在上班期間,履行工作職責受到傷害的,按工傷進行處理,用人單位應當承應相應的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關於工傷還有哪些法律規定

1、員工受公司安排或經公司同意到外地出差,出差期間本身屬於工作場所的延伸,即由原來單位的工作場所延伸爲出差地工作。員工在出差地因爲工作原因外出的時間也屬於工作時間。

2、員工在出差來回的交通工具上,或者在出差地見客戶、去工作的來回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被暴力襲擊、發生事故下落不明,應當屬於工傷。也就是說員工因爲接受公司安排外出工作受到傷害,同時傷害非員工本人原因或意願引起的,屬於工傷。

3、員工在出差來回的交通工具上,或者在出差地見客戶、去工作的來回路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這亦屬於工傷。

4、員工在出差地非直接從事工作期間,因個人原因發生傷害:如在賓館休息期間受到傷害,在出差地自行遊玩時受到傷害、與他人因爲私事起爭執發生傷害等。在這種情形下,員工因個人原因發生傷害,這不屬於工作原因,不應認定爲工傷。

在現實生活當中勞動者對自己的保護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爲有一些勞動的單位,可能環境是非常的複雜的,十分容易發生一些身體性的傷害,用人單位也需要爲他們提供一些安全的保障義務,但同時也會存在着傷害,此時的話可以認定工傷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