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上班路上算工傷嗎?

看實際情況,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且是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的才能認定工傷。

勞動者在上班路上算工傷嗎?

上班途中受傷,若是因非本人主因導致的意外交通事故,應認定爲工傷,否則不算工傷。關於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的情形,在《工傷保險條例》中有相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工傷的具體認定情形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一般針對於在工作中受到的傷才能以工傷處理,而對於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傷是否算工傷那麼就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同時在發生了之後工傷還需要進行認定,如果造成傷殘還可以進行申請鑑定,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我國法律嚴格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作爲勞動者的我們應當十分注意並且瞭解與自身相關的法律規定,當我們的人身健康受到損害或者遇到工傷的情況,應當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