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法起徵點

個稅法起徵點
應納稅所得額= 工資收入金額- 各項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等)- 起徵點(5000元)
應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速算扣除數
由於每個人收入狀況不同,適用稅率也不一樣,可以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也不一致,所以,每個人的減稅情況並不相同。
在此,以月入1萬元(均爲工資、薪金所得)進行簡略測算,假設“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爲2000元,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
起徵點爲3500元的情況下,每月需繳納345元個稅;
起徵點爲5000元的情況下,每月只需繳納90元個稅。
也就是說,每月可以少繳納255元個稅,降幅超過70%
法律依據: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根據新法,個稅起徵點由現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