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疫情期間放假有工資嗎

一、因爲疫情期間放假有工資嗎?

因爲疫情期間放假有工資嗎

在疫情期間需要發工資,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二、被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且工資待遇應當由其所屬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支付。因此,勞動者被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正常的工作期間支付工資。

三、在疫情的影響下單位可不可以推遲發放或者只發放一部分工資?

要結合情況具體來看。

如果單位發工資的時間是在延遲復工期內,那麼因爲單位無法正常工作,推遲發放合理的。

如果是因爲單位經營困難無法在復工後及時發放的,需要與工會或職代會或員工大會協商推遲發放,但是需要注意不應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而有些地方比如昆明明確規定是不可超過30日。至於工資是否能只發部分,應與所有員工協商來確定。

現在可以肯定的是,整個疫情防控期間職工是應該有工資的,可是工資標準就沒有什麼統一的規定了,可能大多數企業在此期間都是隻給職工發生活費,除非企業還有能力按照原來的約定給職工付工資,畢竟以前給企業造成的影響也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