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新政策規定的領取條件有哪些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法規是發佈於2012年的法規,規定參保人羣:

養老保險新政策規定的領取條件有哪些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凡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同時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凡是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就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