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不發高溫費怎麼投訴?

河南安陽不發高溫費怎麼投訴?

高溫費是國家強制要求需要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一種補貼的,如果勞動者沒有領取到用人單位支付的高溫費,可以到相關的機構,勞動保障局等進行投訴,那麼怎麼具體投訴很多人有疑問。關於河南安陽不發高溫費怎麼投訴?

一、 河南安陽不發高溫費怎麼投訴

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的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補發被剋扣的高溫費,支付已工作期間的經濟補償。論幹什麼類型的活,如果是室外體力勞動顯然公司不合法,一般室外體力勞動都應享有高溫補貼。

若中暑職工所屬企業未買工傷保險的,爲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治療費等由企業來買單。企業拒不支付的,職工可撥打電話“1233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二、山西省高溫補貼發放時間與標準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伏天”氣溫高、氣壓低、風速小,人人應注意防暑降溫。然而,“三伏天”仍有勞動者堅守工作崗位,比如室外工作的建築工地農民工、室內工作的司爐工等。

按規定,高溫工作者可領高溫津貼,那麼,天多熱算高溫?省人社廳明確,結合山西省氣象特點,每年6月、7月、8月3個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領取高溫津貼的標準是,每人每月240元。

謹防高溫津貼發放三種誤區

近年來,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專項督查發現,用人單位發放高溫津貼,常進入3種誤區。

一種情況是,用綠豆湯等實物衝抵高溫津貼。

比如,爲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冰糖、綠豆湯等防暑降溫物品,標準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看起來超過240元標準了。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明確,按照規定,企業應爲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足夠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防暑降溫飲料等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第二種情況是,認爲職工少數時間在高溫下工作,故不發高溫津貼。

比如,企業巡檢工,大多時候在空調房裏工作,只有少數時候纔到高溫環境中巡檢。企業因此認爲,公司巡檢工不享受高溫津貼。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明確,企業的這種做法也不對。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高溫津貼。企業應從源頭上降低或消除高溫危害,對於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企業應當採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企業不能完全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 33℃以下的(不含33℃),就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高溫津貼計算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後,太原市六城區等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達1620元。有企業負責人表示,公司效益雖然不好,但已向員工發放高溫津貼,並且算上高溫津貼,員工工資也達到最低工資標準了。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明確,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者的最低報酬,不包含加班工資、高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企業將高溫津貼計入最低工資標準,聲稱其工資待遇已達最低工資標準的行爲屬違法行爲。

省人社廳明確,對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人社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此外,山西省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將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督促用人單位嚴格按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身體健康。

河南安陽不發高溫費怎麼投訴,可以打電話,可以自己到勞動保障局提交相應的材料申請舉報,關於高溫費,是國家你強制規定的需要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可以申請解除合同,要求用人單位進行工作期間的一些經濟補償,還有就是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