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規定工資三金怎麼扣

一、社保法規定工資三金怎麼扣?

社保法規定工資三金怎麼扣

1、工資三金的扣除標準的計算公式是:覈定繳費基數×7%(當前爲8%);

2、三金是一個普遍的叫法,包括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和醫療金,其實除了這三金外還有工傷險,生育險和失業險,這些都是法規規定的,個人繳一部分,企業繳一部分

3、公司給員工發的工資單當中會標註清楚三金的扣除標準,作爲員工,也應主動向用人單位索取工資清單。一方面,員工可以從清單中得知自己獲得的薪水的組成情況,可以知曉用人單位有沒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了勞動報酬,有沒有爲自己繳納三金,有沒有支付自己的加班工資,有沒有多扣了病事假工資等等,作到心中清楚。另一方面,一旦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工資清單也是一個有力的證據。雖然現在很多用人單位都透過爭銀行發工資了,在銀行的存摺上可以看出每個月的工資收入,但畢竟僅能看出一個總的數字,無法得知其具體的組成情況。因此,用人單位在發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工資清單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對於員工來說,則是一項權利,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在發工資時提供工資清單。

二、單位不按規定發工資要怎麼辦?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三、勞動仲裁多久出結果?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我們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也並不全都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員工個人也要承擔一小部分的保費。而且,用人單位給員工發放的工資條當中,三金、個人所得稅的扣除標準都會非常清楚,被扣除掉的這些部分也是我們的工資所得,社保都是在發工資之前直接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