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無故剋扣工資怎麼辦

被無故剋扣工資怎麼辦

一般來講,公司或老闆剋扣、拖欠員工工資都是違法的行爲,除了要及時補足工資報酬外,還可能要承擔行政責任。但對於員工來講,被無故剋扣工資時該怎麼辦呢?接下來,本站爲你出主意。

無故剋扣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

無故剋扣工資不包括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

(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繫,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其實,在實踐中,單位並不是不可以剋扣員工工資,但是必須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剋扣,否則的話就屬於無故剋扣工資,這是需要單位承擔責任的。而勞動者在遇到這樣情況的時候,也不要着急上火然後衝動行事,此時完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