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週日上班加班工資怎麼算

一、週六週日上班加班工資怎麼算?

週六週日上班加班工資怎麼算

週六週日上班加班工資是本人工資的2倍,比如平時一天的工資收入是100元,週六週日加班的一天的工資是200元。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關於加班時間的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拖欠加班工資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加班工資不像有些職工想的那樣,任何情況下都是本人工資的三倍,對於職場人士來講,勞動關係中加班也是在所難免的,所以對加班工資必須要有基本的瞭解,既不安排補休,又不發加班工資的,應該及時和公司溝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