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牌照用的居住證明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上牌照用的居住證明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申請人的基本資訊;現居住地詳細地址;居委會主任的簽字和蓋章即可。對於居住證明的書寫沒有固定的模板要求,只要申請人能夠保證內容完整準確即可。居住證明是當事人所居住的當地派出所裏提供的證件,以證明現在在這裏臨時居住,相當於暫住證。
如果是農村戶口,持戶口本去村支書處開一個居住證明,由村支書籤字,蓋一個村裏的公章。如果是城市戶口,就去居委會找居委主任,開一個同上的證明。
二、居住證明在哪裏開?
(一)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爲兩種類型: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1、農村戶口
(1)到村委會找村支書。
(2)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包括是誰,居住地,村支書籤字。
(3)蓋一個村裏的公章。
2、城市戶口
(1)到居委會找居委會主任。
(2)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包括是誰,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
(3)蓋一個居委會的公章。
(二)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
1、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
2、準備兩張白底照片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
5、大概一週左右能出來。
三、居住證辦理條件是什麼?
1、申請單位資格要求: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
構可爲其聘用員工申請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援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
、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
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
2、申請人資格要求: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週歲,女性不超過55週歲。
四、居住證辦理材料包括哪些?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
具的准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
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
4、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
5、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6、社會保險繳存證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8、《誠信聲明》
9、《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隨往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等。
居住證明在日常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來說,居住證的辦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去不同的地方按照相應的流程進行辦理。目前我國很多地區都採取了辦理電子版的居住證,不僅辦理流程上更加優化且便捷,攜帶也更加的方便,大大提高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