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委開的居住證明能辦居住證嗎?
村民委員會開的居住證明可以充當居住地的具體地址材料,所以是可以用於辦理居住證的。
居住證的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2)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購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證件、房主同意居住說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④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交用人單位居住證明和勞動合同;
⑤居住在就讀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交就讀學校的居住證明和學習證明。
(3)申領人所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當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機關的,同時提交複印件。
二、居住證明怎麼辦理?
居住證明現在似乎是我們必不可少的一項證明,居住證明分爲兩種類型:本地戶口的居住證明和外地戶口人居住證明。
(一)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1、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爲兩種類型: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2、農村戶口:到村委會找村支書,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村支書籤字
3、蓋一個村裏的公章
4、城市戶口:到居委會找居委會主任,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蓋一個居委會的公章。
(二)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
1、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
2、準備兩張白底照片
3、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
5、大概一週左右能出來
三、居住證明的基本格式是什麼?
居住地證明(樣本)
茲證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長期在我處;詳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證明人: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與被證明之間的關係:
被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一般來說,居民落戶、自然人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都是需要在落戶地或者說辦理工商登記所在地有相應的居住證、居住證明,而政府實行居住證制度,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促進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