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1、受理與補齊
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複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以及複印件1份。社會保險(養老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居住證申請表
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後,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資訊系統中登記資訊、拍照,並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2、材料移送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於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資訊、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對就業、投資開業和個體經營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資訊移送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投靠、就讀、進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材料移送轄區公安派出所。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覈定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資訊、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覈定。
經覈定符合辦理條件的,透過居住證資訊系統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覈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安部門覈定
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資訊、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覈定。
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5、簽發、制證、領證
《上海市居住證》由市公安局統一簽發。
對經覈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製作,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二、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3、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各地辦理居住證的流程都特別的簡單,關鍵是每個地方規定的外地人辦居住證的條件是不一樣的,就比如說在上海,剛到上海工作的外地人肯定是辦不到居住證的,因爲上海市政府部門規定的是必須要有6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才能辦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