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員工該如何處理

一、單位破產員工如何處理

公司破產員工該如何處理

單位破產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爲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爲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爲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二、單位破產失業金怎麼領

(一)用人單位爲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1、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

2、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辦理。

(二)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三)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覈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四)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五)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