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卹金怎樣領取

申領撫卹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它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我國撫卹金主要有兩種:一爲傷殘撫卹金,發放對象爲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二爲死亡撫卹金,發放對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

撫卹金怎樣領取

領取撫卹金應提交的材料

(一)領取人(持證遺屬)應遞交通知書、撫卹金項目審覈表、戶口簿、身份證、私章。如子女二人以上,需附協議書,並需死者所在單位在協議書上籤署意見。

(二)如委託他人領取,代領人需憑持證遺屬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委託人戶口簿、本人身份證、私章、通知書、撫卹金項目審覈表。

流程:1遺屬向縣民政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資料;

2.縣民政局審覈後,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專題報告;

3.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發放,所需經費由縣財政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