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過年哪天算加班

一、過年哪天算加班

2021年過年哪天算加班

春節規定放假的七天時間裏,都屬於加班的範疇,初一、初二、初三是三倍工資,其他四天只有兩倍工資。

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二、加班費的支付標準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三、加班費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春節加班屬於侵權的情況

如果春節期間連續7天加班,屬於超時加班,違反勞動法規,不但員工有權拒絕,還可以舉報。如果員工舉報,單位將爲此受到處罰。這是因爲,《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指出,“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無論員工是否同意,超過法定加班時間的行爲都是違法的。

如果單位違反該規定怎麼辦呢?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五、勞動者如何維權

此外,如用人單位沒有支付加班工資,或者用人單位在加班工資上“缺斤短兩”,勞動者可透過三種途徑維權:

一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險諮詢電話12333進行投訴。

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資引發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及補償等,以此來維護自身權益。

三是就近到省勞動保障維權中心設立的“勞動保障維權服務站”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法律諮詢和尋求幫助。

春節假期的初一至初七都屬於加班的範疇,而大年初一至初三屬於國家的法定節假日,根據勞動法需要給三倍的工資,如果企業拒絕給予員工相關的補貼,則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局進行投訴舉報,同勞動爭議仲裁會進行申訴,相關的問題可以向勞動保障維權服務站進行法律諮詢與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