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交五險一金了還沒轉正?

爲什麼交五險一金了還沒轉正?

現在員工入職新公司都有一定的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後公司會決定是否正式錄取。有時候,公司爲員工繳納了五險一金,按說應該是正式錄取了。可是有的員工爲什麼交五險一金了還沒轉正?可能很多人在職場中都遇到過類似問題,下面本站小編幫大家分析分析。

一、員工試用期享受五險一金待遇麼?

按照國家勞動保障政策,員工在入職第一天起,用人單位就有爲其繳交各項社保的義務,不管是不是在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說,試用期同樣屬於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另外,試用期也應該交公積金。單位應自與這些新職工在建立或形成勞動關係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爲他們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爲首月工資總額,繳存比例爲單位確定的繳存比例。

二、試用期交五險一金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同時,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和《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因此,包括試用期在內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爲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需要提醒的是,在用人單位未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及時行使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應當爲與其存在勞動關係的職工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試用期也屬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單位也必須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員工交了五險一金爲何沒轉正?

從合同上看,三年以上合同,可適用最長六個月的試用期;但同時規定,在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所以,三個月滿後,應當轉正。從你所說的來看,造成這種原因可能有:

1、單位想延長爲六個月的試用期。

2、單位故意不轉正,以達到少付工資的目的。

3、單位想解除勞動合同。

4、單位經辦人員,大意,沒有來得及辦理轉正手續。

四、單位遲遲不給員工轉正的處理方法有什麼?

試用期滿,若單位沒有說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也沒有辦理辭退手續,則三個月後視爲試用期合格,應按轉正後的工資街待遇支付工資。

按法律規定,試用期工資約定,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約定轉正後工資的80%

與單位協商,說明你要求三個月後按轉正工資金支付你的勞動報酬,若不行,就申請仲裁。

由此可見,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在員工入職第一天就應該爲其繳納五險一金,即便是在試用期也要繳納。針對有些員工爲什麼交五險一金了還沒轉正,這裏情況就比較複雜,可能是試用期結束後公司不予錄取,或者是公司故意延長試用期等。我們遇到這種情況時,要及時向公司人事部門反映,不行就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