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休息日是哪些

法定休息日,顧名思義,合法的休息時間。這並非現在纔有,在中國漢代就有官員每過5日休息一次的規定,後經唐朝明朝等的不段變化,每年都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休息日。我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法定休息日是哪些

法定休息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爲週休息日。而且在《勞動法》中還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工資報酬標準是不一樣的。因此,嚴格意義上來說,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屬於國家法定節假日範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