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傷保險條例應用的範圍有哪些?

新工傷保險條例應用的範圍有哪些?

我們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工作,或輕鬆或忙碌。但是工作也不是所有的都是非常安全的,很多工作都是行走在危險的邊緣。所以在他們受傷的時候,國家會給予他們一些補償。而他們根據他們自身的賞識,都應該享有什麼樣的保險。現在我就爲大家詳細的介紹新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範圍。

一、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範圍

爲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恢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國務院頒佈了《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爲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二、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享受何種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何種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何種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五、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享受何種待遇?

1、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工傷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家寡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任命政府規矩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綜上所述,職工只要因公受傷,政府就會給予一定的補助。這種補助可以直接給予傷者自己,也可以給予傷者的親戚和親屬。而這種補助也是依據傷者自身的傷勢以及恢復情況而定。如果遇到拒不支付的企業,也可以尋找仲裁部門或者專業人士依據新工傷保險條例爲自己解決問題,進而索要工傷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