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認定範圍有哪些?

一、工傷保險認定範圍有哪些?

工傷保險認定範圍有哪些?

職工發生工傷的時候要清楚的知道工傷認定賠償的範圍,不然用人單位是不會給予工傷的賠償的。

(一)屬於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二、最新工傷保險認定範圍有哪些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綜上所述,在工作時間內,突發疾病死亡的,應當認定爲工傷,因工外出期間,受到傷害或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爲工傷,因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工作時間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爲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