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可以隨意辭退勞動者嗎

單位可以隨意辭退勞動者嗎

勞動者擁有主動解除權,也就是說可以隨時向單位辭職。都說權利、義務是對等的。既然勞動者可以隨意的辭職,那麼單位可以隨意辭退勞動者嗎?關於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一、單位可否隨意辭退勞動者

辭退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爲。

用人單位享有的解聘勞動者權利是否可以隨意行使?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必須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法定事由,並且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如果屬於經濟性裁員還必須提前30日向工會和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纔可進行。

用人單位不得隨意以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爲由,裁減人員,裁員企業必須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必須在書面通知勞動者後一個月才實際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提前一個月通知解聘期間,勞動者仍可要求繼續上班和正常獲得勞動報酬及相關福利待遇。

二、辭退員工時哪些行爲不合法

1、許多企業存在辭退員工時無透明度,被辭退人員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爲私人恩怨開除員工,公報私仇;

2、剋扣被辭退人員工資時有發生,特別是民營和私營企業;

3、許多管理者對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可能因爲小小的失誤被辭退;被辭退人員離開公司後,管理者對被辭退人員隨意指責。

4、嚴重違章違紀辭退,觸犯公司規章制度、觸犯國家法律等。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單位要想辭退勞動者的,必須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不然的話就會構成違法行爲。換言之,用人單位就是不能隨意辭退勞動者的。當然,要是你所在的單位隨意將你辭退的話,你可以透過一些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具體可供選擇的解決途徑包括調解、仲裁、訴訟等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雲浮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