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入職需要注意事項是什麼?

辦入職需要注意事項是什麼?

儘管入職的基本要求是單位爲了自己的盈利需求會制定出來的,但是法律上對這方面也有特殊的規定以保護好勞動者在工作中的權益,而勞動者在辦入職的時候在法律層面上需要注意的事項就是必須要與在瞭解單位資訊的基礎上籤訂合法的合同。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一、辦入職需要注意事項是什麼?

入職登記要詳細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可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沒有向用人單位主動告知的義務,單位要預防欺詐,必須主動向員工瞭解情況。

入職審查要慎重

人力資源管理者除要求勞動者在入職之初進行基本資訊登記之外,還應當盡到慎重的審查義務,主要有:

1、入職材料真實性審查

人力資源管理者如未慎重審查,使得勞動者以欺詐手段入職,將會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對於因勞動者的過錯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民法通則》所確立的實際損失原則,承擔因其過錯而對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告知義務要盡到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辦理入職體檢的程序是什麼

按照有關規定, 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結束後,對確定的考覈對象,在考覈前,須由用人單位派專人帶領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工作負責人事先要逐個覈對受檢人與體檢表照片是否相符,並統一將體檢表交體檢醫生。各科室之間交接體檢表由體檢工作人員負責,不準由考生代交。

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根據體檢標準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並簽名,然後加蓋醫院的公章。體檢結果由醫院通知體檢工作負責人統一領取,並由體檢工作負責人將體檢結果通知考生。

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爲準。

在各類入職體檢中,只有公務員體檢會作出“合格”與“不合格”的結論,其餘入職體檢均只客觀反應體檢結果,其程序也和常規體檢沒有多大區別,正規醫院沒有設定專門的入職體檢套餐。入職體檢就是在常規體檢的基礎上,由體檢人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對項目進行增減。目前部分企事業單位會參照公務員的體檢標準。

證件檢查合格後,公司人事部爲入職人員辦理以下入職手續,並及時將情況反饋到部門。

(1) 讓新員工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2)公司人事部給入職員工錄指紋、發放《員工手冊》、工作證,並進行登記確認。

(3) 公司人事部對新員工培訓上一項的有關規定,明確告訴員工以上培訓將列爲新員工培訓考試內容,並引導新員工熟悉考勤管理規定、崗位管理規定。

綜上所述,辦理入職是每個新員工進入單位的必要環節,而在這環節中出現法律糾紛的情況很多而且還集中在合同內容的協商和最後的簽訂問題上,而勞動者應該及時在協商過程中就把自己的想法如數告知單位並且在單位認同的前提下寫進合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