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入職注意事項是什麼?

新公司入職注意事項是什麼?

在我國大學畢業之後一般就有很多學生選擇就業,今早進出工作崗位,而每年進入工作崗位之後就有很多人秒跳槽的情況,主要是對新環境的不適應以及對自己的崗位不滿意,新員工入職後在新環境重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要給他人留下不好的印象,那新公司入職注意事項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新入職員工該怎麼做,要注意什麼

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其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前提,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合法,那麼求職者的權益保護就會遇到困難。因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這一勞動合同主體須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

二、兩年以下合同試用期不能超60天

大學畢業生剛進單位,一般都會有一定的試用期。根據現行的法律和政策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在兩年以下的,應按合同期限的長短來確定試用期,即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天。如果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可以在6個月內約定試用期。需注意的是,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三、工作內容、勞動條件應細化

崗位工種外延大或比較廣,說明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當事人從事的崗位工種變化範圍大。求職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崗位工種適度細化。

對於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求職者希望在勞動合同體現的內容,當事人可提出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的要求。

我國的工作人員能不能先入職後上班

新員工入職手續(證件帶齊的情況)公司有專門負責此工作的工作人員,一般情況當天就可以辦理完。具體需要多長的時間還是根據公司具體安排而定。我國的工作人員能不能先入職後上班沒有具體的規定,具體按公司安排而定。

新員工入職時候要及時的辦理相關手續,包括戶口轉移、報到證的上交等等,確保自己的手續辦理完全,在試用期時候要記得與公司約定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會造成一定的權益問題,再出現問題時候沒有證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