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交接單注意事項

1、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
2、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帳要與銀行帳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3、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帳要相覈對。個人帳要覈對。
總之會計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涉及會計方方面面一定要覈實。前任會計交接後沒有責任的。
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必須在移交清單上簽名或蓋章的人有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

會計工作交接單注意事項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