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試用期多久辦入職?

新人試用期多久辦入職?

我們都知道新人在進入任何一個單位或公司都需要過了試用期才能成爲正式的員工,如果在試用期表現的不好,用人單位完全可以把你辭退,那一般試用期是多久呢,什麼時候才轉正呢,那就來了解一下新人試用期多久辦入職?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新人試用期多久辦入職?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往往都要有一個考察和試用的過程,以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互相瞭解、選擇,這個過程一般不超過六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9條的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可見,新入職並不一定需要有試用期的。

試用期多長時間

試用期的長短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具體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司法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爲了避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往往在招用勞動者時與勞動者簽訂一個單獨的試用合同,在試用期合同期滿後再決定是否正式聘用該勞動者。其目的往往是爲了規避法律,在試用期使用廉價勞動力,方便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二、剛入職公司只簽了試用期合同可以嗎?

有些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不瞭解,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分隔開來,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只籤試用期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

依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第2 款規定:“建立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於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如果發生,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有利於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

綜合上面所說的,如果是新人剛剛入職的話,單位是要求試用一段時間纔會正式的簽訂勞動合同,因此,新人試用期多久辦入職?一般試用期是一個月到半年之間,這是國家明確規定的,對於試用期,也是雙方的觀察期,在這試用期這個時間裏,都可以自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