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加班時間怎麼算?

一、勞動法加班時間怎麼算?

勞動法加班時間怎麼算?

加班時間是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時候就是加班時間,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加班時間每天不超過一小時,每個月是不能夠超過三十六個小時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爲: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二、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計算加班費要搞清楚基本工資,計算工資的基數首先要理清兩個概念,即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計薪日,分別是20.83天和21.75天

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由於《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新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爲11天。

因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做出調整爲: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

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爲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正常工作以外的延長工作的時間就是加班時間,單位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資的,就算加上調休一個月也不能夠超過36個小時的加班時間,加班工資有按小時計算或者是月薪計算,也有的單位是按一個季度來計算的,具體的需要看單位和勞動者在合同中是怎麼約定加班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