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的不同點有哪些

一、經濟仲裁勞動仲裁的不同點有哪些?

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的不同點有哪些

1、仲裁的對象不同,勞動仲裁的對象是勞動關係糾紛,經濟仲裁的對象是經濟合同糾紛

2、仲裁程序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勞動仲裁適用《勞動爭議仲裁法》,經濟仲裁適用《仲裁法》。

3、仲裁委員會不同,勞動仲裁委員會是勞動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經濟仲裁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的第三方組織。

4、仲裁的效果不同,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經濟仲裁不服的除有特定理由外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仲裁的受理範圍有哪些?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仲裁申請書,並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申請書應載明以下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繫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及住所。申請人應當在仲裁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

2、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3、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蔘加活動的,應當提交有申請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載明委託事項和權限,同時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代理人是執業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所函。

4、仲裁申請書中所載明的證據資料(書面材料提供複印件)。

5、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爲應當提交的其它相關材料。

仲裁這種方式要比提起民事訴訟解決民事糾紛便捷一些,因爲仲裁的整個程序非常的短,如果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的話,訴訟週期比較長,另外,很多勞動爭議的前置性程序就是仲裁,必須先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有爭議的才能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