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證據材料清單有哪些

一、勞動仲裁證據材料清單有哪些

勞動仲裁證據材料清單有哪些

1、書面勞動合同;

2、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包括工資條、銀行對帳單、工資領取簽字表等);

3、社保繳費證明;

4、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5、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6、“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7、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8、考勤記錄;

9、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10、能夠證明仲裁申請事項的其他證據材料。此外,能夠證明勞動合同履行情況的業務檔案、介紹信,以及往來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爲證據提供。

二、申請勞動仲裁證據不足怎麼辦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勞動仲裁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0、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4、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繫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