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勞動仲裁?仲裁程序是怎樣的?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當事人雙方發生糾紛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勞動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勞動糾紛的情形並不少見,爲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當事人雙方均可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那什麼是勞動仲裁?它的程序是怎樣的?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詳細說明 。

什麼是勞動仲裁?仲裁程序是怎樣的?

一、什麼是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二、勞動仲裁的基本程序

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要求雙方當事人在事先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然後才能據此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而勞動爭議的仲裁,則不要求當事人事先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只要當事人一方提出申請,有關的仲裁機構即可受理。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三、勞動仲裁的效力

仲裁法規定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幾類特殊勞動爭議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見,勞動爭議的裁決一般不是終局的,法律規定仲裁這一程序,主要是考慮到這類糾紛的處理專業性較強,由一些熟悉這方面業務的人員來處理效果比較好,有利於快速、高效地解決糾紛,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法院的訴訟壓力,節約了審判資源。

勞動仲裁是指勞動仲裁機構對發生勞動爭議的雙方作出公平裁決的過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我國仲裁實行的是一裁終局制度,也就是仲裁之後,當事人如果對結果表示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