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1、申請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2、申請仲裁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3、該勞動爭議屬於該仲裁委員會管轄;4、申請書及有關材料齊備;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