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可以帶家人上庭嗎

可以的,家屬可以申請旁聽,但是否能發言,要聽從仲裁庭指示。
依法公開審理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允許公民旁聽,公民憑有效身份證件可以進行旁聽。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持有效證件要求旁聽的,參照公民旁聽的規定處理。新聞媒體要求旁聽、採訪的,按相關規定辦理,並報仲裁委辦事機構負責人批准。經審批同意的,可以記錄、錄音、錄像。
勞動仲裁開庭前,勞動者需要帶上勞動仲裁申請書、所有的證據原件、身份證和開庭通知書

勞動仲裁可以帶家人上庭嗎

法律依據:《仲裁調解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