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後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出結果?

工傷鑑定後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出結果?

發生工傷事故後,我們知道需要進行工傷鑑定。但是,有時候用人單位對於鑑定結果存在異議,這時就需要進行相關的勞動仲裁程序。那麼,工傷鑑定後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出結果?爲此,本站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工傷鑑定後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出結果?

一般爲45天,最長不應超過60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二、工傷鑑定後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

1、工傷待遇糾紛,屬於勞動糾紛,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爲一年;

2、這個期限,從受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報告出來後算起;

3、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勞動仲裁一般45天后出結果,最長時限爲60個工作日。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訪問本站網站,諮詢勞動仲裁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