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多久可申請勞動總裁?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多久可申請勞動總裁?

一、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多久可申請勞動總裁?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可以向調解組織發生調解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二、法律依據

從受理之日起算45天內出裁決書;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鑑定的程序非常複雜,所涉及的項目和種類也非常多,一般情況下,應當根據勞動者身體的傷殘情況和醫療機構的建議進行積極的醫療恢復,同時進行工傷的鑑定。工傷鑑定結果出來時,勞動者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調解,按照法律規定的賠償情況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