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訴訟程序中,訴訟時效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個民事糾紛已經過了訴訟時效,那麼當事人就喪失了勝訴權,因此瞭解訴訟時效對於當事人是十分重要的。那麼工傷的訴訟時效是多長呢?本站爲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幫助您解決這方面的法律問題。

工傷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一、工傷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發生後工傷職工應當在一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工傷,且這一年的時效無法中斷、中止。而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是可以中斷、中止的,因此,從收到工傷認定書或者收到傷殘鑑定結論書的時間開始計算,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在此期間,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的,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否則超過一年的,就超過了訴訟時效。

《勞動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工傷認定申請和工傷認定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的申請人分爲:

(1)、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申請的,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鑑定、診斷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的30日內,向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如果有特殊情況,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同意,該期限可以適當延長。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前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提出申請,其期限是1年。這樣的規定有利於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2)、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是工傷認定申請表;

(2)、是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其中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小編在上文已經爲您詳細的介紹了有關工傷訴訟時效問題,工傷的訴訟時效適用是一年,其次爲您分析了工傷的認定,包括1、認定的根據;2、認定的機構;3、申請的材料;4、調查舉證。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的疑問,請您來電諮詢本站,我們的律師將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爲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