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首籤期限有限制嗎

一、勞動合同首籤期限有限制嗎?

勞動合同首籤期限有限制嗎

勞動合同首籤期限沒有限制,勞動合同幾年一簽,法律並無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就是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具體說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終止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主要可以包括:

1,用人單位不願與勞動者續約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職位、福利待遇等約定條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不願續訂的。

職工沒有必要太在意勞動合同期限的,因爲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自己也可以提前辭職,勞動合同到期了以後不意味着勞動關係的自動終止,甚至理論上公司都不能以勞動合同到期爲由去辭退職工的。所以現實生活中都是公司規定的是幾年就是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