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試用期滿未按期轉正公司違法嗎

勞動合同試用期滿未按期轉正公司不一定違法。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用人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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