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工作時出現意外算是工傷嗎?

清潔工工作時出現意外算是工傷嗎?

在一個公司或者是企業之中清潔工是相當重要的,因爲他們的存在可以保證整個企業的整潔與衛生,但是有些時候如果因爲非人爲因素導致清潔工受傷,那麼此時清潔工工作時出現意外算是工傷嗎?小編對於這個問題整理出了有關的答案,請大家來看一下吧。

一、清潔工工作時出現意外算是工傷嗎?

如果勞動者在上班期間,履行工作職責受到傷害的,按工傷進行處理,用人單位應當承應相應的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關於工傷還有哪些法律規定

1、員工受公司安排或經公司同意到外地出差,出差期間本身屬於工作場所的延伸,即由原來單位的工作場所延伸爲出差地工作。員工在出差地因爲工作原因外出的時間也屬於工作時間。

2、員工在出差來回的交通工具上,或者在出差地見客戶、去工作的來回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被暴力襲擊、發生事故下落不明,應當屬於工傷。也就是說員工因爲接受公司安排外出工作受到傷害,同時傷害非員工本人原因或意願引起的,屬於工傷。

3、員工在出差來回的交通工具上,或者在出差地見客戶、去工作的來回路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這亦屬於工傷。

4、員工在出差地非直接從事工作期間,因個人原因發生傷害:如在賓館休息期間受到傷害,在出差地自行遊玩時受到傷害、與他人因爲私事起爭執發生傷害等。在這種情形下,員工因個人原因發生傷害,這不屬於工作原因,不應認定爲工傷。

三、員工出差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認定爲工傷後,能否要求肇事者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職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傷職工雖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對交通肇事負有責任的第三人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社部函〔2004〕256號)中解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這裏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職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職工加班加點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的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第十二條規定“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同時,最高法院相關負責人針對該條解釋也講到“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是由於第三人的侵權行爲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例如職工因公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傷職工雖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對交通肇事負有責任的第三人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因爲在勞動者上班期間如果因爲是旅行職責所在發生了意外的會按照工傷進行處理,而且用人單位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之後用人呢單位會與勞動者進行協商醫藥費等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