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不能與職工籤勞動合同?

分公司能不能與職工籤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分公司已經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是可以與職工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條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