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裁員怎麼處理?

一、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裁員怎麼處理?

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裁員怎麼處理?

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裁員應當根據辭退的原因來進行不同的判斷,如果是屬於合法辭退,不需要進行賠償,如果是非法辭退,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金需要依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資來作爲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具體爲勞動者工作時間滿了一年的,賠償其一個月的工資作爲補償金,每滿一年多一個月;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時間還沒有滿一年但是在六個月以上的,則按照滿一年來計算,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爲補償;如果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時間只是在六個月以內的不足六個月的,支付補償金的數額爲勞動者半個月的工資。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在用人單位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就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來計算,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最高年限在十二年以下。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是什麼?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勞動合同的兩種形式,但是在解除合同的賠償上是一樣的。只要是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但是在企業裁員上卻有所區別,這也就意味着企業在裁員時,應優先保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人員,因此其工作年限會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人員長,所以在經濟補償金上也相對較多。因爲經濟補償金的多少與勞動者工作年限有關。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是和用人單位之間所簽訂的勞動合同,都是屬於有固定期限的,這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是非常的自由的,在勞動期間屆滿之後就可以離開用人單位了,當然也存在着無固定勞動期限合同,這種合同依然是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