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假當天休息還可享受嗎?

一、勞動合同假當天休息還可享受嗎?

勞動合同假當天休息還可享受嗎?

可以享受,無論任何行業、任何工種,都應當保證勞動者的正常休息權,否則就屬於違法行爲。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並且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如果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則每天正常工作不超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日。企業因生產需要,可以加班,但要與工會和乙方協商。並且,一般每日不得超過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小時。因此,所謂要求員工加班員工不得拒絕這樣的條款,也是霸王條款,無效。

二、勞動者休假的規定有什麼?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員工可以享受勞動合同中規定的休假權,根據勞動者自己的工齡時間、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可以確定休假的時間。在本單位工作滿20年的,可以享受15天的帶薪年假,在單位工作10~20年之間的,可以享受10天的帶薪年假。除此之外,勞動者每週在單位工作不能超過40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