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

保密協議是勞動關係當事人之間透過合同約定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什麼是保密協議和勞動合同